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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怀孕期间必须连续购买12个月,在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可以报销,并且需要在保,生育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政策,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10个月,有的6个月,那么,生娃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报销生育险没有准生证怎么办?

可先补办准生证,再报销生育。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全额缴纳生育保险;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出院时,将相关资料直接带到医院服务机构结算。

准生证补办的具体流程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证明,说明您是第一胎。

2.未办理生育许可证违反生育许可证管理,持证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对您作出相应处罚,约500元。

3.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相应的户籍手续,即补充生育证明手续,儿童可以进入户籍。

准生证补办需要资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由原分娩医院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时间或出生证号。

2.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核实后,补发准生证,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户籍。

5.手续后丢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生育险怎么报销?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配偶出生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单位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正常缴纳男职工生育保险费(不含补发工资、拖欠工资、中断工资)超过10个月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第一个孩子的。

2.符合当地法规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正常分娩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2000元,流产2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生育证》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医疗证、发票原件,配偶(城镇)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和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所在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

经社保局审核批准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津贴结算表》,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津贴金额。

4.出生状况证明或首次出生证明应由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要求配偶居住地发放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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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职工个人不得独自购买。企业每个月按缴费基数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女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医疗费以及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处按比例标准来支付,其中基本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以及住院费,超出的部分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娃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

报销时间说明

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是有时限的,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如果你错过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就不需要再办理了,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每个省份都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按照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规定,可以在18个月之内报销,但有些地方和城市不能超过半年,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12333。

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用,应于妇女怀孕后,直至生育或终止怀孕;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一年内申请;

3、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在手术之前申报;

4、男性职工的休假补贴,在其配偶出生后一年之内申请。

特别提醒

劳动者在出生30天以内,持《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文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在员工产假、护理假期间,雇主应当支付其工资和福利,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于缴费基数低于其工资收入,其差额由雇主承担。(有效期为婴儿出生后的半年以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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